老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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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资料图片)
荆楚网(湖北日报网)讯(通讯员 张俊杰)为进一步规范辖区电动车市场经营秩序,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、“超标”电动车等违法行为,保护广大消费者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,8月18日,老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化市场监管所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《产品质量法》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及其《实施条例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对辖区电动车( 含电动二轮车、电动三轮车、电动四轮车)市场进行专项整治。
整治内容包含:查处经营无3C认证、无工信部产品目录公告的电动车;查处电动车经营者违反注册登记法律法规行为;查处经销“三无”产品,改装、拼装电动车等违法行为;查处不如实向消费者告知产品使用范围,虚假宣传误导、欺诈消费者的广告违法行为;查处销售不合格、侵犯商标专用权电动车行为;查处不向消费者提供税务发票等行为。
在电动车零售聚集点,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、所销售的车辆是否有产品合格证、手续是否齐备等。据了解,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,检查辖区电动车经营户15户,执法人员发现1家违规摆放销售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1台,当即责令经营户停止销售劝其将不合归车辆退回厂家。
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,在购买电动车时一定要确认是否符合新的国家标准,注意查看车辆相关手续、留存票据,查看所购买的车辆是否具备一致性证书及合格证,同时对比车辆参数,并到交警部门办理上牌手续才能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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